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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的特点有哪些?

2022-10-25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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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回复

专业分析:

串通招标投标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一)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二)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三)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且再参加投标;(四)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五)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六)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七)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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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 1、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3、在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国际影响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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