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第24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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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是关于国家、家庭、学校和社会保障义务教育权利实现的义务的规定。义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实现,需要国家、家庭、学校、社会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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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64条
该条例规定了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
2020.07.21 2,239 -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020.04.23 2,957 -
重庆市各地参保生育保险是什么条件
1、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本市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2、生育保险覆盖以上单位的所有职工,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2020.11.12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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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第24条规定原文内容?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班),提供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
2022-09-18 15,340 -
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第62条有什么规定?
教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规收费的,退还所收费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解聘:(一)对
2022-09-15 15,340 -
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第7条有什么新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暂缓入学、休学、复学、转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22-09-15 15,340 -
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第35条有什么新规定?
本市实行统一的教师职务制度。在职务(职称)评聘上,对农村地区、三峡库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的教师予以适度倾斜。城镇教师评聘高级职务,应当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者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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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怎么处理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如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相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4,810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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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84 202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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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6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