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如何分清犯罪的预备性和实行性

如何分清犯罪的预备性和实行性

2022-08-10 19:0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0回复

专业分析:

一、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走了。后来,甲内心悔悟,打消了杀人的意念,返回家去,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甲的行为构成预备阶段的中止。 二、实行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地中止了实行行为。例如,甲在杀乙的过程中,见乙痛苦呻吟的惨状,产生了怜悯之心,中止了杀人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实行阶段的中止。又如,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需要结合具体的刑事案件进行具体的分析。不确定故意(又称相对故意、附条件故意),是指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具体内容及发展趋势的认识并不明确,而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犯罪预备行为的客观要件要素符合某一犯罪预备在客观方面的特征,且主观上又具有该种犯罪的概括故意,就应按该种犯罪性质认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犯罪预备的特征为: 1、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犯罪的预备行为。 2、犯罪行为必须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 3、预备行为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律师普法更多>>
  •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在性质上有何区别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在性质上有何区别

    犯罪预备是为实施犯罪的准备活动,犯罪中止已经开始了犯罪的实行行为,只是由于自身因素,主动有效的放弃了犯罪。

    2020.10.14 125
  • 如何区分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
    如何区分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

    可以按照我国《刑法》中的以下规定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2020.10.06 85
  • 犯罪预备行为有社会危害性吗
    犯罪预备行为有社会危害性吗

    犯罪预备行为有社会危害性。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0.06.08 167
专业问答更多>>
  • 备预备犯罪实行和犯罪实行可以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

    2022-07-27 15,340
  • 如何定性不确定故意犯罪的预备行为

    需要结合具体的刑事案件进行具体的分析。不确定故意(又称相对故意、附条件故意),是指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具体内容及发展趋势的认识并不明确,而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

    2021-12-27 15,340
  • 如何界定犯罪实行与预备?

    犯罪实行在犯罪预备之后,犯罪实行即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各种犯罪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

    2022-07-01 15,340
  • 犯罪实行与预备如何确定

    犯罪准备后,犯罪实施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各种犯罪行为。犯罪准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未能开始犯罪的形式。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犯罪准备行为尚未开始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伤害。因此,刑法规定

    2022-01-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女性强制猥亵男性犯罪吗 01:20
    女性强制猥亵男性犯罪吗

    大家好,我是110咨询网的特约律师张神兵。女性强制猥亵男性是算犯罪的,我国《刑法》当中虽然没有规定女性可以实施强奸罪的,但是我国《刑法》还是有关于女性强制猥亵罪的定罪量刑的规定,其中强制猥亵罪又可以细分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两种罪

    1,170 2022.04.17
  • 男性强奸男性构成犯罪吗 01:07
    男性强奸男性构成犯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关于男性强奸男性的具体罪名,强奸罪的对象特质女性,因此,男性强奸男性应该以强制猥亵、侮辱罪论处。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一些方法,强制性的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

    249 2022.04.15
  • 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如何定性 01:17
    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如何定性

    出卖亲生子女的定性具体如下: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

    1,005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