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公租房为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能转租或出租。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一)转租、转租或者擅自更换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用途;(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拒绝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绝返还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返还;逾期不退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公租房为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
-
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 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
2020.06.09 142 -
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公租房是政府对住房困难人群实施的一种过渡性方案。公租房是不可以转租的。因为公租房的所有权归政府和公共机构所有,不是归个人所有。政府有关部门推出公租房,是为了把住房提供给低收入的住房困难人员。政府用低于市场的价格或承租者能够承担得起的价格,给
2021.04.28 963 -
公租房可以转租么
公租房为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2020.12.10 147
-
公租房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很高兴为您回答,公租房能转租吗的问题。国家有明确规定,公租房不能转租。如果发现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
2022-03-27 15,340 -
可以转租公租房吗?
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
2022-05-30 15,340 -
公租房转租可以吗?
为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
2022-09-05 15,340 -
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公共租赁住房不能出租,法律有严格规定,擅自转租、转租或者转换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由于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福利住房,具有特殊功能,不能随意改变住房的使用性质。
2021-11-02 15,340
-
01:01
外地人可以租公租房吗
外地人可以租公租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外地人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就能申请公租房,具体条件如下: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
4,593 2022.04.17 -
01:03
公务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公务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只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即使是公务员,那么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
12,600 2022.05.11 -
01:06
住房公积金可以租房子用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租房子用。提取租房用公积金,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
17,94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