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事宜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l)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经再审后的案件。对再审改判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原来有工作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移交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原来没有工作的,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善后处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取信于民,树立法律威信,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刑事案件申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
2020.02.19 171 -
刑事案件要申诉吗
刑事案件是有申诉期的。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2020.08.28 197 -
刑事案件能申诉吗
当事人对于已经作出判决的刑事案件是可以申诉的。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020.08.24 206
-
刑事案件刑事再审事宜
我国刑诉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中,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
2022-07-19 15,340 -
刑事案件申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为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得停止判决和裁定的执行。申诉人应提交的
2021-11-08 15,340 -
刑事案件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申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但是 不能停止执行判决或裁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自作出审判和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
2021-11-29 15,340 -
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条件
刑诉法规定,当事人申诉,必须有如下情形之一,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
2022-05-08 15,340
-
00:54
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
2,877 2022.04.15 -
00:52
刑事案件能申诉几次刑事案件申诉有次数限制。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962 2022.04.15 -
00:46
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申诉的提出和受理;申诉的受理,刑事案件申诉期限;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若干意见》规定的期限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
1,89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