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属于执行错误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执行错误的情况有哪些?

2023-06-13 15:2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3回复

专业分析:

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包括下列行为:(1)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2)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3)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4)明显超过申请数额、范围执行且无法执行回转的;(5)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财物毁损、灭失的;(6)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7)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事实认定错误包括: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二、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 三、伪造、涂改病历资料或病历材料不全。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处罚错误的是哪些情况
    行政处罚错误的是哪些情况

    行政处罚错误的情况有: 一、告知的时间次序颠倒,即先处罚后告知。 二、告知的内容不完整,包括告知的事项不明和告知的权利不充分。 三、告知的形式不合法。

    2020.08.18 420
  •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一、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二、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 三、伪造、涂改病历资料或病历材料不全。

    2021.03.20 260
  • 哪些情况属于重大误解
    哪些情况属于重大误解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大误解一般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有关标的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产生了错误认识,导致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那就属于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1.02.28 259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情况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1、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2、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 3、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 4、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 5、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 6、明显违背立法本

    2022-11-06 15,340
  • 哪些情况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⒈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⒉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 ⒊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 ⒋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 ⒌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 ⒍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2022-07-20 15,340
  • 哪些情况属于误诊

    1、责任性误诊: 责任性误诊是指医生马虎从事、疏忽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误诊。在临床工作中,各科均有各自的一套采集病史和检查检验程序,医生必须遵照执行,结合各病例的特点,认真完成诊断工作,否则就有

    2022-05-19 15,340
  • 行政处罚错误的情况有哪些

    1、告知的时间次序颠倒,即先处罚后告知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行政处罚

    2022-10-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01:04
    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分别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

    645 2022.11.21
  • 哪些情况属于变相的辞退员工 01:43
    哪些情况属于变相的辞退员工

    变更员工岗位或者降薪都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履行原合同内容。在职位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如擅自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通过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差额,且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违法事由,你可以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3,117 2022.06.22
  • 婚后买房,哪些情况属于个人财产 01:07
    婚后买房,哪些情况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比如,将自己婚前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全款买房依然登记自己名下。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婚后的收入、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不论

    1,075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