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具体内容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条是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讲,除这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死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在保留劳动关系期间,由于工伤职工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但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如以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为工伤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第六十二条的基本含义是,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无条件参加,否则,除了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2020.02.04 2,37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9.26 416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3.16 452
-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无营业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保险待遇;
2022-09-14 15,340 -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09-14 15,340 -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2022-09-15 15,340 -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2022-09-15 15,340
-
00:58
厂区内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厂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人受伤,工人所遭受的伤害也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根据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之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的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
2,200 2022.04.15 -
01:00
交通事故涉赚交通罪八十二条能关多久
交通事故涉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
751 2022.04.17 -
01:03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对于交通事故的六级伤残赔偿标准,要考虑伤残者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何种责任。如果赔偿方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而当事人不承担事故责任的,还要看有多少处伤情达到了六级。一般赔偿人需要支付医疗费,包括治疗费和药费;如果住院的,要支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3,35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