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简述犯罪的幅度和最低服刑期限

简述犯罪的幅度和最低服刑期限

2022-10-17 18:5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7回复

专业分析:

死刑缓期执行,一般是在缓刑期内,表现良好的话,减为无期徒刑,然后在无期徒刑期间表现良好的话,达到减刑的条件,以后减为有期徒刑,但是不得低于15年。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期徒刑最低服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但是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两年后是可以减刑的,可以减为十五年到二十年的有期徒刑。但是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律师普法更多>>
  •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

    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如果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只有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减刑后只有10年有期徒刑,就不得再次减刑。 2、无期徒刑在

    2020.03.19 160
  • 减刑的幅度幅度幅度
    减刑的幅度幅度幅度

    减刑的幅度: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

    2020.05.21 228
  • 无期徒刑中的最低服刑年限
    无期徒刑中的最低服刑年限

    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为十三年。无期徒刑罪犯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4.22 69
专业问答更多>>
  • 简述减刑的条件和限度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

    2022-04-16 15,340
  • 简述减刑的限度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2022-05-10 15,340
  • 减刑的幅度和限度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

    2022-04-12 15,340
  • 减刑的限度和幅度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

    2022-03-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缓刑最低刑期是多少 00:55
    缓刑最低刑期是多少

    缓刑最低刑期是一个月。缓刑一般是指,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

    1,808 2022.04.17
  • 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01:19
    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区别如下:1、两者含义不同。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之间,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约定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与该劳动者订立的约定

    2,865 2022.05.11
  • 简述合同订立的程序 01:16
    简述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订立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从而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具体来说包括了以下的程序:1、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2、对方当事人接受要约之后发出承诺;3、当事人接受承诺,合同宣告成立。因此,只要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达成一致的合意就是合同

    3,698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