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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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单位有下列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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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是劳动保护的;没有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报酬的;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的一些规章制度违反了法规规定,损害到
2022.04.12 7,865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直接与其解约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2020.05.04 367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条件有: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合同的,侵害权益的,使用暴力等手段的,其他应当解除的情形。
2020.06.27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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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八条怎么填
任何组织和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㈠未按照或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㈡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㈢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㈣拒不支付劳动者或支付标
2022-09-09 15,340 -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八条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组织和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㈠未按照或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㈡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㈢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㈣拒不支付劳动者或支付标
2022-09-18 15,340 -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八条新规是怎样的?
任何组织和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㈠未按照或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㈡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㈢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㈣拒不支付劳动者或支付标
2022-09-09 15,340 -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三条是怎么规定的?
本规定所称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本规定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本规定所称无故拖欠工资是指除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外,未经协商擅自延期支付工资的行为。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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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420 2022.04.17 -
00:54
天津限行规定罚款多少天津限行规定罚款为,驾驶当日限号车辆在限号区域通行,属于违反禁行标志,处罚是扣3分、罚款20至200元,一般是处罚金100元。不过地区不同具体细则会有些许变化。单双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对于涉牌违法,根据具体
1,600 2022.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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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三大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刑事立案有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 2、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在经过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
1,088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