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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37条是什么?

2022-09-11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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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1回复

专业分析: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妨碍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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