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过错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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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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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离婚诉讼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有过错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都无过错的离婚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双方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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