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无效宣告与中止诉讼的关系

无效宣告与中止诉讼的关系

2023-06-12 20:2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2回复

专业分析:

1.是否中止诉讼,因专利权种类及法律稳定性稳定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上述《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之所以这样规定,根本原因在于专利权的法律稳定性。发明专利经过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实质审查,其专利权具有足够的法律稳定性,人民法院无需等待专利复审委再次进行审查;同样,经过专利复审委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其法律稳定性也是足够的。对于侵犯稳定性高的专利权的案件不中止诉讼,既能够及时有效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防止侵权人利用中止诉讼制度拖延诉讼而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也不会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当然,留意该条“可以”不中止诉讼的表述,可以理解为特殊情形的兜底规定,但是,原则上对以上情形法院是不中止诉讼的。 2.对未经专利复审委审查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一般应中止诉讼,但规定了可以不中止诉讼的几种情形: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首先,对未经专利复审委审查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只要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法院原则上应中止诉讼。做出这种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无效专利的被授权权人滥用权利。 其次,原告如果出具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且未发现导致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这其实是对该司法解释第八条的呼应,该条第一款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这也是确定专利权法律稳定性的一种方法。 第三,第(二)项属于被告的公知抗辩,只要被告可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是自由公知技术,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决被告不侵权。 最后,法院进行审查,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根本不可能将专利权人的专利无效掉的,也可以不中止诉讼。而第(四)是对难以穷尽的情况的兜底规定。 3.原则上,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才可能引起中止诉讼 该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首先,无效宣告请求在答辩期间提起是原则,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主要是督促被告尽快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防止拖延诉讼。当然,该条针对的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对于侵犯发明专利纠纷案件,法院一般不考虑中止诉讼。 其次,由于被告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能够在答辩期间内请求专利权无效,而是在以后的诉讼过程中才请求,但其所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却又十分充分,专利权被无效的可能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坚持不中止诉讼,对被告又有失公平。所以,本条又做了“但书”规定,“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允许有一定条件的例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无效婚姻没有时效限制,只要存在无效的原因,就可提出申请,法院查证后即可宣告无效。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一方存在重婚情形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是未到法定婚龄。

律师普法更多>>
  • 中止诉讼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中止诉讼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诉讼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诉讼中断的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诉讼中止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诉讼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

    2020.09.04 183
  •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与联系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与联系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1、诉讼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诉讼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诉讼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

    2020.09.07 422
  • 关于诉讼中止与中断
    关于诉讼中止与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021.02.09 220
专业问答更多>>
  • 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情况

    无效宣告程序审查中,有专利权归属纠纷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自收到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递交的书面的中止无效程序请求以及诉讼或调处受理通知书副本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有关人民法院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和要求

    2021-09-28 15,340
  •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关系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相同之处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体现在三个方面: (二)诉讼

    2023-04-12 15,340
  • 诉讼中止与诉讼中诉讼的联系

    法官采纳被告人的意见是错误的。钟某如何证明自己也是被骗的?即使他也陷入集资诈骗案,也与本案无关。而且钟某作为担保人如何证明自己被骗?且这也与集资诈骗案无关。法官把不同的两个法律事实混为一谈了。 诉讼中

    2022-01-10 15,340
  • 商标无效宣告中利害关系人的认定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对以相对理由提起异议、无效宣告案件的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要求。其中,在先权利人指包括商标权在内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在先权利的所有人,利害

    2022-11-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01:12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首先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并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其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进行初步核查,如有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其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

    2,448 2022.04.17
  •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301 2022.04.17
  •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00:50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四点: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授予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具备相关规定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

    581 2022.11.2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