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公司能单方面终止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竞业限制公司能单方面终止。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未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该竞业限制无效以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终止后,一般而言是不会再受限制的。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自约定期限届满时终止,该条款将不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
终止竞业限制的条款有什么
终止竞业限制的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必须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秘密权利; 2、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3、最长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2年,即劳动者
2022.06.17 406 -
竞业限制单方签字生效吗
竞业限制单方签字不生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依法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
2020.08.07 206 -
企业能单方面解除竞业协议吗
已经生产并已在履行过程中的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如在此后认为劳动者不必履行竞业限制约定的,必须通过明确告知劳动者的方式,可以单方解除。在用人单位告知前劳动者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因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履行期间的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2020.07.19 311
-
公司法规定竞业限制能否单方面解除?
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竞业限制。在竞业限制期内,用人单位未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竞业限制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
2021-11-18 15,340 -
没有共同竞业限制协议能否终止竞业
1、没有签订竞业限制无法限制劳动者竞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
2023-01-04 15,340 -
用人单位终止竞业限制可以解除吗?
雇主可以解除竞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请
2021-11-19 15,340 -
竞业限制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解除。但是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对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一般尊重双方的约定
2022-03-25 15,340
-
01:00
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2,388 2022.04.17 -
01:33
竞业限制期限是几年
虽然法律规定了,在劳动者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具有一定的期限,具体来说不能超过二年,超过的期限部分是无效的。虽然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的结果,但是为了防
2,357 2022.04.17 -
01:09
租赁合同单方面违约怎么终止合同
租赁合同单方面违约如何终止合同,需要根据当事人是否属于违约一方来进行判断。如果当事人属于被违约的一方,这时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如果当事人属于违约的一方,一般情况下都不能够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但
1,13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