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事例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仲裁程序,我把他简单的归纳为: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5个程序。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国家没有规定劳动仲裁法的实施条例,指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包括以下内容:劳动争议类型;劳动争议解决方法;调解组织;调解员资格;调解协议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担任仲裁员条件;其他。
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自已选择仲裁委员会;申请时效问题,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将会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必须有相关证据材料;明确仲裁请求;申请形式上要采取书面形式,按规定式样提交申请书,并且要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劳动仲裁的哪些情形适用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
2020.09.18 536 -
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有哪些
劳动仲裁常见的仲裁请求有:支付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赔偿金,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社保待遇,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确认劳动关系,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病假、产假、看护假、哺乳假等待遇。凡是属于劳动争
2020.11.02 498 -
劳动仲裁有什么流程 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流程为: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仲裁委五日内
2020.09.06 213
-
劳动仲裁获胜的案例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辞退劳动者,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经是违反了劳动法,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我们团队每年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上千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近期刚
2022-05-04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例有哪些
一般来说的话,关于 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例,仲裁是要看证据的,你没有证据就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望采纳。
2022-07-01 15,340 -
获胜劳动仲裁的案例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辞退劳动者,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经是违反了劳动法,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我们团队每年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上千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近期刚
2022-05-10 15,340 -
劳动仲裁中断后有哪些例外
劳动仲裁中断有以下情形:1。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2。一方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2021-12-24 15,340
-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761 2024.12.30 -
00:55
劳动仲裁有效期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通常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那天起开始计算。仲裁时效通常会因为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
2,848 2022.04.18 -
01:11
大连劳动仲裁在哪
大连劳动仲裁在大连市西岗区英华街49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
3,209 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