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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2021-10-13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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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回复

专业分析: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 (二)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有关抚养费的标准应当由双方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一方的工资收入比较低,或者是遭遇了事故等情况的,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降低抚养费的情况,但如果对方坚持不降低抚养费的,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司法判决,对抚养费的标准进行重新认定,对无力承担的应当有所降低。延伸阅读:抚养费给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好多最新子女抚养费起诉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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