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途径:如何实现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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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离婚的必要条件,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 1.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 双方签订的书面夫妻分居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的,口头协议需对方承认; 3.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使用快递方式邮寄,并在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诉讼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 5. 人证,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亲戚,但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以被法院采纳,需辅佐其他证据。 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具体情况包括: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则应准许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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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解除婚姻关系的两种途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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