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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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诉讼的条件如下: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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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要件: 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并怠于行使其权利。 2.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3.须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股东代位诉讼它是由股东行使,而且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人数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为代位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所获的利益也完全归于公司,相当于原告只是代替公司去诉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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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诉讼管辖法院范围有哪些
确定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的方式是: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出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规定的,应当立案。
2021.03.05 184 -
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范围有哪些
在代位权诉讼中,被告包括: 1、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3、为共同原告; 4、为证人。 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
2021.04.27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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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诉讼被限制的范围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二者的关系是起诉条件和胜诉条件的关系。其中应注意以下内容: 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
2022-07-29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限制范围有哪些?
1、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 2、诉讼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失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
2022-05-29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限制范围有哪些
1、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 2、诉讼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失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
2022-05-29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诉讼程序有哪些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和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需要注意的是,除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特定的人民法
2022-07-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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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2,002 2022.04.17 -
01:21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537 2022.04.17 -
00:58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状怎么写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起诉状首先是写明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应当具体明确。第2部分应当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3部分是事实与理由部分,也是主要的部分。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需要写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
1,30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