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有哪些呢?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有哪些呢?

2022-08-04 19:5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4回复

专业分析:

1、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2、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在该决议事项上有表决权的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3、《企业破产法》第61条第1款第8项(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第9项(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法》第61条第1款第10项(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对前两款规定的裁定,人民法院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宣布或者另行通知债权人。 4、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65条第1款(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65条第2款(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二次表决仍未通过)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债权人会议是依召集方式活动的议决机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职权: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由人民法院召集的,之后的债权人会议,是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召开的时候,或者由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

律师普法更多>>
  •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如何召集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如何召集

    (一)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

    2020.10.05 118
  •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一、债权人会议的实质: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在性质上它是债权人团体在破产程序中的意思发表机关,其本质是一个组织体,而不是一个临时的集会活动。 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

    2020.03.14 176
  • 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权呢
    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权呢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

    2020.08.07 144
专业问答更多>>
  •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有什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①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②管理人、③债权人委员会、④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2022-06-29 15,340
  •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有哪些人可以召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有四种主体可决定或要求召开: 1、人民法院 2、会议主席 4、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的债权人。

    2022-07-10 15,340
  •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代表其整体利益的决议机构,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实际上就是其活动的内容,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一、调查债权。 经过

    2022-03-15 15,340
  •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权?

    目前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主要包括: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

    2022-07-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企业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会有哪些 01:34
    企业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会有哪些

    因为经营决策或者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这时候相关利害关系人,甚至是公司本身,就可以根据法定的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是一种法定的制度,我国对此规定了《企业破产法》。同时,公司被宣告破产之后,就会发

    1,513 2022.04.17
  • 企业破产债务集资款怎么办 01:01
    企业破产债务集资款怎么办

    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法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企业破产后如果破产财产变价较好,那么首先需要偿还的是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补偿金,然后清偿除上一条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费,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

    1,898 2022.04.15
  •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01:33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债权和物权有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世权; 第二,权利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是否存在追及效力不同

    3,161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