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管辖的分类主要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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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辖(1)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行政机关对该案件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管辖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2.适用(1)适用条件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行政相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2)适用方式不予处罚: ①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②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③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④如违法行为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①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②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③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④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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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类型有哪些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
2020.10.31 174 -
对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
2020.06.17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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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通常由什么主体管辖
当事人在打不动产官司的时候,选择的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但是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因为这是法律上的诉讼管辖限制,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就不会审理案件,就可能会错过最佳诉讼时间。
2022-07-16 15,340 -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
2022-06-26 15,340 -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什么
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
2022-05-24 15,340 -
行政复议管辖的种类有什么
行政复议管辖的种类有: (1)一般管辖 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适用的管辖称之为一般管辖。 (2)特殊管辖 行政复议的特殊管辖是指除一般管辖之外的适用于特殊案件的管辖。
2022-06-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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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的分类管辖的分类如下: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协议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合并管辖。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
4,470 2022.04.18 -
01:20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七种: 1、警告。也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即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收取一定数量金钱的处罚,该处罚具有强制性。 3、没收违法所得、没
245 2022.04.17 -
01:07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享有立法权并经法律明文规定,或者授权的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
2,227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