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挪用公款罪在哪处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77号。电话:6367110。 2、宜昌市交警支队猇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猇亭大道123。电话:6511127。 3、宜昌市交警支队点军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五龙桥下。电话:6675122。 4、宜昌市交警支队高新区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城东大道8号-2。电话:8857110。 5、宜昌市交警支队葛洲坝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和平路14号。电话:6248110。 6、宜昌市交警支队平湖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4号。电话:6706122。 7、宜昌市交警支队伍家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三号。电话:6564722。 8、宜昌市交警支队西陵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育才路四方堰社区旁。电话:6732577。
1、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77号。电话:6367110。 2、宜昌市交警支队猇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猇亭大道123。电话:6511127。 3、宜昌市交警支队点军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五龙桥下。电话:6675122。 4、宜昌市交警支队高新区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城东大道8号-2。电话:8857110。 5、宜昌市交警支队葛洲坝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和平路14号。电话:6248110。 6、宜昌市交警支队平湖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4号。电话:6706122。 7、宜昌市交警支队伍家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三号。电话:6564722。 8、宜昌市交警支队西陵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育才路四方堰社区旁。电话:6732577。
-
宜昌市交通违章处理的地方在哪里
1、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77号。电话:6367110。 2、宜昌市交警支队猇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猇亭大道123。电话:6511127。 3、宜昌市交警支队点军大队违法处理中
2020.04.17 371 -
宜昌市当阳市交通违章处理费用有哪些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
2020.04.21 132
-
宜昌市挪用公款罪有那几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
2022-07-14 15,340 -
湖北省宜昌市挪用公款罪怎么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
2022-06-04 15,340 -
金昌市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
2022-11-22 15,340 -
宜昌市违章在哪里处理
1、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77号。电话:6367110。2、宜昌市交通警察队支队交通警察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宜昌市猇亭大道123。电话:6511127。
2021-10-04 15,340
-
01:38
挪用公司公款怎么处理
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司公款的行为怎么处理,需要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来考虑。该条分别对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因此,应当先区分行为人所挪用的款项属于非国有公司还是国有公司。 如果是一般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866 2022.07.06 -
01:03
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有关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标准为: 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捷,挪用国家单位的公款供个人使用,并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金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金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属于挪用公款罪,
2,727 2022.04.17 -
01:13
股东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公司股东挪用公款的,要根据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如果股东及时归还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
2,32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