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办理监视居住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监视居住需要哪些手续?

2022-08-22 18:0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22回复

专业分析:

涉及到办理监视居住的条件是: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具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抚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呈批。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 (二)批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三)监视居住执行地点。 监视居住应当在以下地点执行: 1、固定住处。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处,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不得另行指定执行场所。但是,对案情特殊,不宜在犯罪嫌疑人的固定住处执行的,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为其指定临时住处执行。 2、指定居所。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没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其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应当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严禁在公安机关办案场所、办公场所或者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四)宣布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布监视居住,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宣布监视居住时,侦查人员应当表明执法身份,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送达《监视居住决定书》,责令其在《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副本存入诉讼卷。 侦查人员应当向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宣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可以暂扣其身份证件、机动车(船)驾驶证件。 (五)交付执行。 侦查人员应当将被监视居住人带至其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将《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和有关材料送达执行的派出所,副本由派出所签收,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卷。 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关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和住处或者居所,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派出所执行。 (六)备案。 办案部门应当在监视居住实施后一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网上督察系统以及直接送达法律文书复印件等形式,将被监视居住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涉嫌犯罪的行为、实施时间、实施监视居住后涉案人员所在的地点及办案单位和主办民警等情况报本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备案。 (七)监督考察。 1、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指定民警具体负责监视居住对象的监督、考察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应当及时告知原决定机关; (3)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通知原决定机关; 2、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采集、录入有关信息。 3、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报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原决定机关同意。 4、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将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 5、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监视居住后案件的办理。 1、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2、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情变化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条件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八)解除监视居住。 1、解除条件。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2、解除程序。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应当依照以下规定办理,但变更为拘留、逮捕的,原监视居住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1)呈批。对犯罪嫌疑人解除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解除监视居住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解除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拟解除监视居住的理由,决定解除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 (2)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部门制作《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通知书》。 (3)送达。侦查人员应当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和《解除监视居住通知书》交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或者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送达被监视居住人,让其在副本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填写收到日期。执行机关应当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退回决定解除监视居住的机关,由决定机关存入诉讼卷。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监视居住期满,需要办理解除手续。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律师普法更多>>
  • 监视居住期满需要办理手续吗
    监视居住期满需要办理手续吗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

    2020.10.05 96
  • 监视居住期满需要办理手续吗?
    监视居住期满需要办理手续吗?

    监视居住期满的行为人是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2020.06.08 78
  • 监视居住手续
    监视居住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

    2020.02.22 104
专业问答更多>>
  • 监视居住满了找谁的,监视居住期满,需要办理手续吗?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2022-07-21 15,340
  • 监视居住后逮捕审理需要些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后逮捕条件规定如下:具体是否需要逮捕需要看案情,如果案情决定需逮捕就会被逮捕

    2022-08-04 15,340
  • 监视居住的手续

    2015年12月28日,最高检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保证其正常生活与休息,对决定与执行部门进行监督。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2-08-19 15,340
  • 监视居住到期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本律师认为,如果超期了司法机关没有明确撤销,等于自动撤销了。

    2022-07-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01:08
    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

    780 2022.04.25
  • 离婚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01:12
    离婚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国规定的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的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和债务的处理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由双方自行签订离婚协议,并且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的处理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

    1,118 2022.04.17
  • 办理居住证积分需要哪些材料 01:05
    办理居住证积分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居住证积分需要的材料如下: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3、最

    2,709 2022.05.11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