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种类和措施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监视其行动的强制性方法。 适用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 (1)符合逮捕条件;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唯一不能自理的人的赡养人; 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更为合适;? 5、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居住进行监控。 监视居住的类型包括:监视居住和指定居住。 其中,住所监视居住符合监视居住的一般条件,无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住所执行。 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犯罪,在住所执行可能妨碍侦查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住所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 (1)符合逮捕条件;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的种类包括:住所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其中,住所监视居住符合监视居住的一般条件即可,而对于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
-
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和类型
监视居住的条件是: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
2020.03.21 131 -
监视居住是强制措施吗
监视居住是属于强制措施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020.02.23 151 -
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当事人监视居住到期后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可以解除或变更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2020.05.14 117
-
监视居住的措施有哪些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2022-08-15 15,340 -
监视居住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的人员,监视居住的相关资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时候,对于可能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这是案件侦查的需要。
2022-07-18 15,340 -
监视居住有哪些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
2022-07-20 15,340 -
监视居住保密措施有哪些?
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据笔者了解,许多检察机关大兴土木,专门为“监视居住”专门修建了“指定居所”。一些反贪部门的同志认为,由于许多重大贿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具有强大的社会背景,故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2-06-27 15,340
-
01:13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2,858 2022.04.15 -
01:11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8,387 2022.04.18 -
00:59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
4,257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