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如何侦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侦查方式: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侦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工作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如何量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为:犯此罪,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10.31 97 -
如何查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对于一审案件,文书应根据庭审质证模式,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出手对审计报告书进行质证;对于二审案件,由于二审所审理的重点应系一审中所认定的事实情况以及采信证据的问题,故进行的质证分析可稍微扩大,从审计报告书延伸到涉案的相关证据之上。
2020.06.13 279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众存款吸收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0.06.13 597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2022-05-24 15,340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追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2022-05-22 15,340 -
如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存款是指存入金融机构保管
2022-05-02 15,340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考虑以下三个因素:(1)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大小。如果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小的,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本法第13条之规定,
2022-04-01 15,340
-
01:0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进而扰乱金融秩序的,就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首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基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
979 2022.04.17 -
01:46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量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为: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625 2022.07.02 -
01:0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导致金融秩序被扰乱的行为。此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刑法对此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一般情形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2,82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