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驳回上诉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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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对象 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对象为一审未生效的判决及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三类裁定。 刑事案件的上诉对象为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 上诉期限 民事、行政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五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十日。 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上诉期限均从判决、裁定送达之次日起算。 上诉方式 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采取这一方式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仍会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才将全案卷宗材料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这样势必会增加在途时间,导致诉讼期限延长。 上诉状 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一是列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列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其他组织的,要列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要注意当事人的名称要与原裁判文书所列的名称相符,若在上诉期限内名称更改,要提交相关证明;二是列明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三是列明上诉请求和理由;四是签名或盖章;五是签署落款日期。行政诉讼驳回起诉上诉状有哪些具体内容,有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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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写明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电话。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一审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其次要写明案由。再次写明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最后上诉人签字,写明日期。
首先写明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电话。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一审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其次要写明案由。再次写明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最后上诉人签字,写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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