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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的讲第
车祸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包括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关于车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一、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
第一,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第二,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50万元的限额内按照事故三七责任比例赔偿;第三,仍有不足的,再由驾驶员或者车主予以赔偿。《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
第三者责任险到底是什么?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第三人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如下: 一、伤害责任险 被保险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进行确定和计算。《机动汽车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
第三者责任险是属于汽车商业险的范围之内的,实行的是车主自愿购买原则,主要是负责赔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第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即为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出现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毁的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个险种的强制性不同,第三者责任险不具强制性,它是按照商业保险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而交强险是具有强制性,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必须投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保且不得拒保。 2、两个险
出车祸第三者的赔偿,具体如下: 1、出现交通事故后,可以先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一般可以让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