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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是可以买房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
所谓的“黑户”就是由于在生活中由于不诚信行为的发生,致使信用丧失或降低。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会涉及共同财产,会共同从事一些事情。夫妻一方是黑户会给另一方的生活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配偶被列入银行黑名单,另一方买房申请贷款会受影响的。
不可以,另一方擅自卖房,房屋买卖合同判定为无效的情况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债务要执行共同房屋的,首先要夫妻双方协商分割房屋,房屋变为个人财产或者债务人取得相应价款后才能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在离婚之后,夫妻出售房产通常无需征得对方的签名许可;若涉及到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交易,则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任何一方的单方面处置权都将受到严格限制。如果其中一方未经过另一方的明确同意就擅自进行了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买房定金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所以夫妻一方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来买房来用于夫妻共同使用,签订的定金合同自然就是有效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