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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祸不单行,有时候很多犯罪分子犯下罪行被法院判处监禁后仍有附加刑法,比如罚金。然而很多家庭没办法支付这些巨额的罚金。那么法院要求的罚金能否不交呢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
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
法院判决后,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去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
有钱的话还是去法院及时缴纳吧。没钱也可以分期慢慢的还。 罚金没交纳的会在法院系统里一直都有。如果法院发现你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有可能强制执行。罚金并不多的话,还是及时交纳。要是真把你挂到黑名单,你要买飞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因此,人民法院在做出罚金判决时,已经
是主刑的附加刑。不缴纳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
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罚金是一种附加刑的刑罚方式。就单位犯罪而言,对于单位的刑罚方式,就是判处单位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对于个人犯罪而言,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并处或单处罚金。如生产、销售伪劣商
判刑后的罚金由被告缴纳,被告缴纳罚款不方便的,由近亲属代缴。罚金的缴纳方式为: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凭借罚金的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交,银行出具回执,将回执给法院,并且当事人保留一份。罚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
罚金是属于刑法中附加刑的一种,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有: 1、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2、没收财产,指将犯罪人的财产强制收归国家有; 3、驱逐出境,强制犯罪的外国人强制离开中国国境,这里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外国人; 4、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