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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分原则。所谓区分原则是指,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须区分不同的股权性质,考虑夫妻共同股权的具体类型。 (二)发挥物之效益原则。夫妻财产的分割应遵循有利生产原则。 (三)补偿原则夫妻共同股权依协议或依法院判决归属一方所有时,应由该方给予对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股权处置方式是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权利人持有的是股份公司限制转让的股票,在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股票时同样不能违反公司法关于限制转让的
实践中对离婚股权怎么分,一般有两种方法: 1、判令一方当事人持有股权,对另一方当事人以折价评估方式补偿。此时对股权的折价评估就极为重要,实践中股权所代表的财产权益往往是难以确定的,尤其是财务管理比较松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权都属于共同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股权的原则有: (一)股权性质区分原则; (二)发挥物之效益原则。即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应基于有利生产进行; (三)补偿原则。共同股权依约定或依判决归属一方所有时,应由该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均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持有的是别人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股权是以一方名义用共同财产购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参与分割。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权应该按照下面的规则处理: 第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拥有股权的一方可以转让一半给另一方,或者给予对方补偿。如果选取
婚后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意一方对婚后共同的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若一方私自处理财产,势必打破这种平等。换句话说,婚后在不离婚的前提下,一般不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