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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遗嘱有效就要具备以下几个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
公民可以选择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等方式立遗嘱,遗嘱需要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遗嘱意思是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写遗嘱应该注意的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遗嘱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
首先写遗嘱的主体要是合法的主体。即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还有更多具体的内容 怎样写遗嘱才有效? (一)主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
在生前,自然人有权订立遗嘱,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自然人所订立的遗嘱,就一定能够发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订立遗嘱的人也就是被继承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遗嘱中应当明确写出遗嘱人各笔财产所对应的继承人,以及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和继承发生的时间与条件。从要件上来看,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
继承房屋的遗嘱的书写要求如下: 1、有效的房屋继承遗嘱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财产范围必须为遗嘱人依法具有处分权的财产; (3)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2、要写明立遗嘱人的具体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