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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检查的实施程序

2022-05-13 4,694
视频内容
停职检查的实施程序如下:停止被审查人的党内职务,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党委或纪检机关在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后,应制作《停职检查决定书》,送达被审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机关作出的停职检查决定,应将《停职检查决定书》报同级党委、党组备案,并通报同级党委组织 部门。属于停止被审查人党外职务的,纪检机关应制作《停 职检查建议书》,送达有关党外组织。具体的细节,每个单位有所区别。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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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圣律师 王书圣律师

北京东辩方乾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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