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法律短视频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当公司存有涉嫌非法集资之嫌疑时,财务负责人或许就难以幸免于牵涉其中。缘由正是由于财务工作岗位的敏感性质,这便使得财务从业人员往往知晓企业主实际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内幕细节,甚至有可能为其提供帮助。在此情形之下,财务从业者不仅可能深陷共同犯罪的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
积极配合调查。非法集资: 【中高级管理人员】对于直接实施非法集资业务的部门负责人以上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具有非法集资主观故意的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理。 【业务人员】对
我国并没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集资诈骗罪。 以集资诈骗罪为例,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
1、内部集资,是否合法,有待核实。 2、如果内部集资扩大到外部,这一定是非法集资,刑事犯罪。 其实对于非法集资罪我国刑法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因此单位职工的一个集资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非法集资处罚的是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投资者是无罪的,不会受到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非法集资诈骗退赔如下:被告人非法占有或者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若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但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案发
一般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含个人和单位)吸取资金的行为,且又同时具有如下情况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1、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以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也即不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