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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相应条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格式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由此可见,格式合同通常都为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就是制式合同,劳动合同不属于格式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自己起草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根据民法典合同拟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又被称为标准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只能在接受格式条款和拒签合同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格式条款既可以是
一、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又是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标准合同、附和合同、定式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pdf格式的合同,如果满足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自然具有法律效力。pdf格式的合同,同样属于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后,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