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短视频 > 债权债务不真实会怎么样
李加刚律师精彩视频

债权债务不真实会怎么样

2021-01-19 842
视频内容
债权债务不真实意味着设立债权债务的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作出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不真实的债权债务是无效的,不会发生当事人间设想的效力。这表明了该债权债务自始不存在,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对于不真实的债权债务,法院会告知举债一方当事人如提供虚假债务后的法律后果,要求其陈述举债的原因与过程并对该债权债务进行解释。对于存有可疑债务,债权人又不能到庭接受询问的案件,法院一般不会承认该债权债务。此外,法院还会追究当事人不诚信的诉讼行为,对提供虚假债权债务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注:法律短视频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是真实的债务可以债权转让吗
    不是真实的债务可以债权转让吗

    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不可以转让,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可以转让,且需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才可转让。 但在转让物业债务时,物业公司的转让行为不得对业主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若对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害,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1-01-08 40
  • 债权转让需保证债务的真实性吗
    债权转让需保证债务的真实性吗

    债权转让是需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的。债券转让有如下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2021-04-13 164
  • 借据的有效性必须是真实的债权债务吗
    借据的有效性必须是真实的债权债务吗

    借据的有效性必须是真实的债权债务。双方在意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出具借据,签字盖章即可有效。标准欠条应包括以下内容:首先,欠条中间应写上欠条二字;其次,应写清欠款/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写清楚欠了什么和金额。注:

    2022-04-15 584
专业问答更多>>
  • 债务借条如何证明不真实

    1、看借条上的还款利息,利率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可以被认为是高利贷,如果没有约定高额利息则不属于高利贷。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

    2023-12-22 15,340
  • 信息披露公司的债务债权是真实的吗

    1、债款人对争议债务的性质应负举证责任。 2、债款人对债务人抽取利息的详细数额应负举证责任。 3、债款人对债务人建议的法律联系存在贰言,应负举证责任。 4、债款人对债务的消灭应负举证责任。

    2022-07-27 15,340
  • 没有真实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法律效力吗

    关键要看能否证明真的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022-10-05 15,340
  • 债务转移后债权不能实现怎么办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022-10-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债务结清证明怎么写 01:05
    债权债务结清证明怎么写

    债权债务结清证明一般是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共同签署。债权债务结清证明表明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结清证明的内容,首先是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情况。第2部分是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例如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履行情况。第3

    3,046 15,340
  • 债权人实现自己债权的方式 01:08
    债权人实现自己债权的方式

    大部分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来实现其债权,但也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针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给债务人展期; 第二,针对已无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以物抵债或

    698 15,340
  • 企业转让原债权债务怎么办 00:59
    企业转让原债权债务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企业可以将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属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原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新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其偿还债务以及从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804 15,340
个人债务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李加刚律师 李加刚律师

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189-1263-966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