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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按照第一种意见进行理解,则可能会出现原告起诉时,被告在多个地方连续居住已满一年,出现多个“经常居住地”,进而造成
常住居民居住证明用途如下: 1、学龄户籍儿童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 2、户籍人口参加摇号需要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如办理浙江省人才居住证,则没有社保限制。可以直接参与车牌摇号; 3、政府对外地户口在杭买房
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虽有规定经常居住地的概念,但是却未规定实际操作中确定经常居住地的主体。因此在实践中确定经常居住地的主体就多种多样,五
所谓“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是指一种相对持续的居住状态,例如:当事人因为工作派遣、短期学习、出国旅游、外地就医等原因导致无法始终居住在某一地,但只要其居住状态是相对持续的,且达到一年以上,并不会影响经常居
换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适用法问题的说明(1)第15条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发生或变更,结束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场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适用法规定的自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医保分三种:农村户籍,缴纳新农合。城镇户籍,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限户籍,有工作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其中第一种和第二种都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是与户口性质有关的。第三种不限户籍,只需要提供身
教资本地考生不需要居住证。在校生身份及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居住证选择无,若已选择有,审核通过之前可更改信息,影响不大。户籍所在地身份报考的考生,居住证选择无。非应届毕业生在非户籍所在地报考,居住证选择有。需填写居住证申领地,网上审核无
常住户口归根结底还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来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户籍所在地应当到经常居住地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