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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2023-04-24 23
普法内容
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的情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申请法官回避的手续: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综上所述,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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