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承担起诉离婚和提起诉讼的起诉举证责任
如何承担起诉离婚和提起诉讼的起诉举证责任

如何承担起诉离婚和提起诉讼的起诉举证责任

2021-03-14 112
普法内容
《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时,应当由原告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后便不用领取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样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如何提起
    怎样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如何提起

    怎样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020-11-01 218
  •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举证责任一般怎样承担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举证责任一般怎样承担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举证责任怎样承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的规定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责任(也有的称为“举证责任”,在《民诉法司法解释》中还称为“举证证明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

    2020-08-30 112
  • 离婚起诉怎么写?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起诉怎么写?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 1.想要离婚的一方带上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其他证据去法院立案; 2.等待法院通知被告并确定开庭时间; 3.开庭前必须经过调解; 4.开庭审理; 5.判决书。

    2021-03-02 161
专业问答更多>>
  • 继承的人起诉诉讼怎么分担举证责任

    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在双方因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故应由被告对原告表示放弃继

    2023-11-30 15,340
  • 离婚诉讼案件中提起诉讼一方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

    2021-01-27 15,340
  • 法律上起诉离婚举证责任是谁承担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离婚诉讼的原告应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2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

    2023-09-21 15,340
  • 谁承担诉讼的举证责任,离婚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

    2022-10-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提起刑事诉讼 01:53
    如何提起刑事诉讼

    刑事起诉分为两种,即自诉和公诉。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只有部分刑事案件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由法院直接受理。 1、提起公诉是侦查终结或

    1,039 15,340
  • 如何提起拆迁行政诉讼 01:19
    如何提起拆迁行政诉讼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起诉书载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的起诉状交由人民法院以供审查; 2、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

    688 15,340
  • 债务承担的诉讼时效起算 01:16
    债务承担的诉讼时效起算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

    1,33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