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既然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是三儿子了,未经他的同意房产证是不能私自更改的,因为三儿子是赠予得到的,名字既然是他的了,房子就已经是他的了,无论房产证在谁手里。让三儿子协助变更名子是不现实的,到房管局更改名字时是需要提供法律认可的证据,这个证据现在
可以单独赠予给女方,在签赠予合同时可以请律师见证,或者去做赠予公证。一方婚前买下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内买下的房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如果房屋的所有都是自己子女的,在自愿的情况下,子女的房屋可以提供赠与合同给予自己的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需要提交赠与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你父母没有这个权利。也就是你父母最多把他们的80平米给你妹妹而已。也就是你152,你妹妹110。但从长远来说,你父母把所有房子都写上四个人的名字,反而会给将来埋下家庭矛盾的隐患。不如现在挑明了,把房子
1.女儿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提供赡养条件或者支付赡养费。 2.如果有证据证明保管事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儿归还20万。 3.20万是交给女儿的保管的,女儿拒不返还
不论儿女是否孝顺,父母都可以自主处理自己的合法财产,给不给自己决定,他人无权干涉。
1.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2.没有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夫妻,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这时候房子应当属于儿子所有。无论儿子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女方都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父母为儿子买的房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
女儿不赡养父母的,兄弟不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必须符合起诉条件,女儿赡养的主体是父母,跟兄弟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兄弟无法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女儿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由父母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
儿子不养父母一般不要坐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不恶劣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处刑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