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对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做财税处理
如何对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做财税处理

如何对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做财税处理

2024-05-03 4
普法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例】甲、乙是关联企业,2008年甲企业投资乙企业700万,占乙企业100%股份。2009年1月1日,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2000万,期限1年,年利率5%。 乙企业所有者权益构成及税务分析如下: 1-6月,每月实收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万元。 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规定“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如果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实收资本(股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金额”计算。即税法上的权益投资大于或等于会计上的所有者权益,税法上的权益投资按照取数从大的原则处理。 1~6月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权益投资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计算,则权益投资为600万元。 7~12月每月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所有者权益大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800万元。 计算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12=(600×6+800×6)÷12=700(万元) 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2000万元 计算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2000÷700= 2.86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2000×5%×(1-2÷ 2.86)=120×0.2=3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假如甲公司实际税负高于乙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甲公司已经将全部利息收入按照高税负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本着公平税负的原则,对乙公司支付给甲企业的利息支出可以全部扣除。 假如甲公司实际税负不高于乙公司,则30万元的利息支出不可以当年扣除,也不可以转到以后年度。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乙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财务费用1000000 贷:应付利息1000000 纳税调整:假如甲公司实际税负不高于乙公司,税法上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为70万元,会计上列支的利息为10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此30万元差异不属于暂时性差异,而是永久性差异,应该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甲公司实际税负高于乙公司,则不产生财税差异,不进行纳税调整。 关联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四条规定: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说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包括借款方不得扣除利息支出,以及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金额。 假设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20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5%,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相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财务费用1000000 假设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20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5%,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财务费用800000 资本公积200000 纳税调整:关联企业之间融资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收入,显失公平,为防止上市公司操作利润,会计上将其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由此产生的财税差异分析属于永久性差异。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关联方借款不收利息
    关联方借款不收利息

    关联方借款不收利息是不可以的,关联企业间借款必须收取利息。 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

    2020-04-26 18
  • 双方没约定利息,借款人支付利息后反悔,如何处理
    双方没约定利息,借款人支付利息后反悔,如何处理

    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又要求出借人返还的,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情形外,法院不予支持。

    2020-03-17 156
  • 对外借款利息支付
    对外借款利息支付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法律的上限。 首先,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020-10-22 144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好友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还需要支付利息吗 01:12
    好友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还需要支付利息吗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1,635 15,340
  •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法院怎么处理 01:02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法院怎么处理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要看该利息约定是否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4,120 15,340
  •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00:57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2,176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