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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
不会。 父母不抚养孩子的,一般是不会被判刑。不抚养孩子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不抚养孩子的,子女可以与父母协商要求支付抚养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履行。父母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子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取得子女抚养权之后,作为相关人士,有权变更子女之姓氏,但须征得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方可进行此类变更。有关法律对此类姓氏变更之事宜有明文规定如下:尚未成年之人(年满十八岁以前)如需对其姓氏做出变动,应由本人或父母、养父母此类关系人直接向户口登记
以孩子的名义要求赡养费是可以的。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的主体是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无条件抚养未成年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有权要求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且是不可以附条件的义务。 无论是否探视子女、是否出现子女改姓等问题,都不得拒绝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后,孩子的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1、抛弃孩子不抚养孩子算不算遗弃罪的确定方式:如果是对孩子具有法定抚养义务,却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会构成遗弃罪。一般会被受理法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离婚纠纷中,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是可以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要考虑各自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这必然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健康不利,没有办法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养不起孩子的一方
起诉女方支付抚养费,首先就是要确定原告。在抚养费纠纷中,原告一般是子女本人,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其次就是确定管辖的法院,一般是以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之后就准备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如双方的离婚协议,离婚裁判文书,关于抚养费的约定
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那么大概率是无法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这种情况自身可能生活都无法自理,那么就没有办法抚养和照顾子女,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就不适合和子女一起共同生活。抚养权应该综合双方学历,收入,家庭环境等情况来综合考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