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
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

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

2024-05-06 11
普法内容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关系?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是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2020-04-08 212
  • 是实质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是实质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1-01-27 302
  • 有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有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属于。有事实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开始用工,有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等材料,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劳动关系。前提是劳动者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确实存在,如果证据

    2020-02-12 166
专业问答更多>>
  • 事实劳动关系指哪些,事实劳动关系内容,事实劳动关系

    1、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形式; 2、应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劳动合

    2021-12-16 15,340
  • 非法建立劳动关系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吗?

    1、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不违法,但如果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同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022-11-20 15,340
  • 事实劳动关系即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的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

    2023-01-06 15,340
  •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什么是普通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和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

    2021-11-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01:3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500 15,340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6,132 15,340
  •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01:35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1,816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