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起草离婚起诉书?
如何起草离婚起诉书?

如何起草离婚起诉书?

2021-01-21 106
普法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协议离婚起诉书模板如何起草
    协议离婚起诉书模板如何起草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2024-06-15 12
  • 非婚生子女起诉书如何起草
    非婚生子女起诉书如何起草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2024-06-07 22
  • 离婚起诉书是在哪起草呢
    离婚起诉书是在哪起草呢

    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写。书写的注意事项有: (一)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 (二)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必须要保持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三)各自的住址,联系方式需写清楚,从而避免在人民法院传唤时产生

    2024-05-26 18
专业问答更多>>
  • 怎么样写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如何起草

    民事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裁判。当夫妻双方发生感情纠纷,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时,怎么样写离婚起诉书

    2023-09-10 15,340
  • 离婚怎么起草起诉书

    按照以下书写: 起诉状: 原告:__; 女; __年__月__日生; 身份证:__; 住址:__; 被告:__; 男; __年__月__日生; 身份证:__; 住址:__; 诉讼请求:__; 此致__

    2022-05-27 15,340
  • 起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起草离婚协议书如何才

    起草离婚协议书没有固定格式,包括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承担抚养子女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

    2021-12-02 15,340
  • 非婚生子女起诉书如何起草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

    2022-11-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起草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01:07
    起草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起草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可过于简单,且需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协议约定了: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已完成分割,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局均无异议。此处针对财产分割存在一定的漏洞,需要注明那些

    538 15,340
  • 怎么起草合同书 01:04
    怎么起草合同书

    起草合同书具体如下: 1、合同的主要形式与种类,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主要使用书面形式; 2、合同标题,起草合同首先要对合同的性质进行确定或归类,也就是合同的标题即合同的名称,需要写明合同的性质,有的标题中还需要写明标的物等; 3、双方当事

    875 15,340
  • 起诉离婚缺席如何判 01:09
    起诉离婚缺席如何判

    起诉离婚时一方缺席,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结果如下: 1、一方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经法院同意。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通常情况下缺席的不利后果是,如果原告缺席,则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如果被告缺席,

    608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