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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主动解散也可以被强制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行政强制解散指企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依照特定事由法定事项申请注销企业营业执照;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投资者基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人民法院
在我国公司的债权人不能要求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债权人不能要求解散公司并进
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事由出现停止其积极主动的营业活动并行将进行清算的一种状态。公司解散,要依法组成清算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完成清算产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后,公司法人格丧失。
1、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A、法人解散; B、法人被宣告破产; C、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
合作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解散:(1)合作期满,合作伙伴决定不经营(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3)全体合作伙伴决定解散(4)合作伙伴法定人数不足30天(5)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一是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项出现;二是股东会决议解散;三是因为合并分立而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强制解散是指不是由于公司自愿,而是根据政府主管机关的命令或法院判决而解散公司。 原因: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2、法院判决解散公司。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无论是因为哪种原因解散,在解散时都由清算组对债权债务问题进行清算,并对债权进行回收。 公司解散,就是已成立的公司由于合法的原由而导致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强制解散;股东请求解散。 我国《公司法》的改革,实现了公司注册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的解散事由; 2、股东大会或股东开会决议解散的; 3、因为分立或者公司合并需要解散的; 4、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并责令
公司因为解散,终止孕妇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应该向该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挂钩,工作时间越长,得到的经济补偿相应也会越多;反之亦然。具体来说,经济补偿规则如下: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