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杀人案可以取保候审吗?
杀人案可以取保候审吗?

杀人案可以取保候审吗?

2020-02-13 97
普法内容
对于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若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取保候审的人以后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
    取保候审的人以后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2020-07-19 360
  • 可以取保候审吗,如何取保候审
    可以取保候审吗,如何取保候审

    抢劫罪不能办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2024-05-12 20
  • 可以取保候审可以立案侦查吗
    可以取保候审可以立案侦查吗

    立案侦查并取保侯审一般是可以的,即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一般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例如: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2020-02-18 147
专业问答更多>>
  • 取保候审案件,担保人可以更换吗

    不可以,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

    2021-12-27 15,340
  • 立案后可以取保候审,可以要求取保候审的人需要交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不一定就必须交纳保证金也可以提供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

    2022-05-08 15,340
  • 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2022-03-26 15,340
  • 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同案犯在逃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刑事犯罪是共同犯罪,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共同犯罪嫌疑人在同一案件中接受法院审判。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并有真实、充分证据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

    2021-11-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01:07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前,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因此,如果外地指的是本县范围内的其他区域,那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由出入;但如果外地指的是本县范围外的其他区域,那么就需要经

    4,445 15,340
  • 取保候审有案底么 01:03
    取保候审有案底么

    取保候审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判决才会留下案底。 同时,没有判决就被拘留的,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也会记入档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个时候还没有办法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犯罪事实,所以不能对其定罪处罚,就不会留有案底。 根据案

    12,812 15,340
  • 取保候审可以考驾照么 01:37
    取保候审可以考驾照么

    取保候审可以考驾照。取保候审期间只要遵守以下规定就可以考驾照: 1、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经执行机关批准;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被

    3,65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