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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赠与行为发生一年后不能要回。赠与人对该房产的赠与行为享有撤销权,但此项权力有效期为一年,倘若该赠与的房屋已办理了合法的过户手续,那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变,则不能随便撤销赠予行为。
可以撤销的赠与是有一定条件的,比如受赠人不法行为损害赠与人的利益。 1、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赠于是不能随便撤销的。 2、但法律问题最终会归结到事实问题上,最难的问题当属A与B之间是赠予关系还是保管关系。如果是赠予关系,则不能索要如是保管关系,
赠与的东西自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后就不能收回了。赠与人享有撤销权,该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估计是要不回来了,还没有过户的话可以。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
还建房赠予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是可以撤回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要看赠与的性质以及有无附条件,该附条件是否成就等情况而定。
东西赠予了能否收回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1、赠送的物品符合一定条件的,赠与人有权利收回,即赠与人在赠与物品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或者在具有受赠人严重损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撤销赠与;2、但是经过公
赠予的房产可以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受赠人有以下情形时,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1、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予人自知道或者应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