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一般工地上发生的工伤事故有什么后果
一般工地上发生的工伤事故有什么后果

一般工地上发生的工伤事故有什么后果

2024-05-24 15
普法内容
以下是关于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工资问题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地干活发生了事故,工地发生事故工伤怎么赔偿呢?
    工地干活发生了事故,工地发生事故工伤怎么赔偿呢?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

    2024-06-06 29
  • 船上发生的工伤事故有哪些?
    船上发生的工伤事故有哪些?

    一、工伤事故包括哪些类型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

    2024-05-31 39
  • 工伤事故发生发生后,个人超一年未申报工伤
    工伤事故发生发生后,个人超一年未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列举了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第十七条则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那么超出该期限后的权益如何维护呢?本人认为,伤者的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列举的情形,仍是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

    2024-06-19 25
专业问答更多>>
  • 九级工伤一般赔什么钱?工地上的事故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已给付了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2022-09-28 15,340
  • 如果工伤发生后一个月不交工伤保险有什么后果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

    2022-05-07 15,340
  • 建筑工地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认定工伤,应该怎么处理,有什么程序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

    2022-01-23 15,340
  • 工地上发生一般安全事故,A应该怎么做?

    施工员不用承担责任,这个责任由安全员承担,当然了,老板或者经理是主要负责人

    2022-10-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01:13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故要被认定为工伤,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

    1,491 15,340
  • 发生交通事故有没有误工费 01:04
    发生交通事故有没有误工费

    发生交通事故,只要受害人因此减少收入的,就有权要求误工费。 1、误工费等于收入乘以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一般受害人达到退休年龄或者是属于未成年人的,或者受害人虽误工但受实际收入未减少的,误工费不

    751 15,340
  • 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01:02
    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工程挂靠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如下: 1、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2、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吊销资质证书等等; 3、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双方均有

    86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