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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赠与给子女,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应认定该房产归子女所有,可对抗执行;另外一种情况,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也可对抗强制执行。
离婚时协议房子给女方,但男方现在不配合过户的,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并让法院判决男方履行过户义务,如果法院判决后,男方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仍不执行的,则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对男方进行强制执行,以此获得房产所有权。
赠与协议如果对方表示不接受,则赠与协议不成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
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
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力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属于属于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
离婚协议赠与房产的赠与人,可以在所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借用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对方拒绝过户的话,实质出资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这属于不动产类型的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其次,在起诉的过程中,实质上出资的一方当事人,也就是实际购房人必须承担举证
如果婚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登记离婚的,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分割完后要办理房产证更名,应该由离婚双方前往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以下为办理更名手续必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