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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已经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属于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范畴。退休人员返聘,与用人单位订立的是聘用协议,不属于劳动关系。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单位可以为返聘人员和未毕业大学生在保险
退休返聘人员如果已经开始领取退休待遇了,单位一般不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但是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标准的,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自行去参保缴费。
是的,单位给返聘退休员工支付的报酬应计入单位工资总额,作为单位养老保险应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非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因此也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可考虑购买商业保险抵御工伤风险。
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无需缴纳五险一金,可以签订劳务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已经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具备职工身份,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
聘用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员已退出工作岗位、超出法定就业年龄,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在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得适用民法规范调整范围。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退休后的计算如下: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
员工挂靠别的单位缴纳社保是可以的。但是存在以下不好影响: 1、员工需要全额承担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的费用,那么缴纳金额会比较多; 2、员工在出现事故之后如果是属于工伤范畴的,可能会存在纠纷; 3、挂靠单位代缴存在单位没有缴纳或者少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