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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一般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
1、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同时,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收养关系涉及到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体现在
(一)无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应在40周岁以上。 (六)收养人只能收养
收养一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 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平等自愿的原则; 四、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 五、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至终老。 (1)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下同)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
1、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同时,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收养关系涉及到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
继承法的原则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了:1、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原则;2、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3、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4、保护弱者、养老育幼的原则;5、继承人之间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的原则;6、尽量发挥遗产效用
首先,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以下四个: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