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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是指达到各野生动物相应
符合下列要件的,可构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即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的相关法规,逃避海关的监管,运输、携带、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其中,珍贵动物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包含了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追究责任,但是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犯罪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依法判处五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