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自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自益权通常指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及请求收买股份权、股份转换请求权、新股认购权等财产权利;这部分股东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中做出限制。 2、共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共益权是指股东
股东瑕疵出资并不能否定其股东资格,股东知情权作为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应不受股东瑕疵出资的影响,因此,公司仅以股东瑕疵出资为由,不能构成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抗辩。在作出判决时,应增强判决内容的可执行性,并注意对公司利益的保护。 为股东行使知情权
股东瑕疵出资能够影响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如下: 1、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只能按照其实际出资享受分红,但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瑕疵出资股东,对其股东权利限制的问题:自益权可在章程、股东会决议中限制;共益权中的表决权可做限制,除此之外的共益权不可做限制。 1、自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自益权通常指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
一、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
不会。《公司法》在很多制度和规则方面做出了重大突破和创新,拓展了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途径,但由于公司纠纷类型多样,相关法律关系复杂,公司立法过于原则,审理公司诉讼案件适用标准不统一,影响了案件
瑕疵出资并不必然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 在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由公司登记机关先责令改正,后再处以罚款等,而不是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同时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其他股东对瑕疵股东有关启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拟挂牌公司,属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只要符合质押条件,都可以进行质押。只不过,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在质押股权时应当更加慎重。因为其股权质押行为,可能会对
股权融资是企业解决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公司主要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股权融资的: 1、股权质押,出质人用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物而设立的质押; 2、股权转让,企业股东依法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别人,使别人成为企业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3、股权增资扩